各学院: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教思政厅〔2021〕10号)和《全面加强和 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(2023—2025年)》(教体艺〔2023〕1 号)等文件精神及福建省心理健康相关工作的要求,我校为有针对性地解决学生存在的突出心理问题,保障学生身心健康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现对2022-2024级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测评,建立心理健康档案:
一、测评对象
2022-2024级全体学生
二、测评工具
问卷已利用问卷星设置好,请同学们打开所在学院的测评网址参与并完成。网址:
经济学院:https://www.wjx.cn/vm/t4rrhf4.aspx#
法学院:https://www.wjx.cn/vm/h4dd5OO.aspx#
会计学院:https://www.wjx.cn/vm/YjA4IpA.aspx#
管理学院:https://www.wjx.cn/vm/mACy22G.aspx#
工程技术学院:https://www.wjx.cn/vm/PKooKVq.aspx#
人文学院:https://www.wjx.cn/vm/Ppqoopl.aspx#
外国语学院:https://www.wjx.cn/vm/QZmmtFC.aspx#
艺术与教育学院:https://www.wjx.cn/vm/PToA4qo.aspx#
三、工作程序
1.施测时间
主试:全体辅导员负责班级统一时段施测
时间:9月8日-12日
2.测评结果统计与整理
测评结束后一周内,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将对测评结果进行统计、整理、分级分类,并将结果及预警学生名单反馈给各学院。
3.约谈与干预
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对预警学生进行约谈,于9月29日前约谈完一级心理问题的学生,10月24日前约谈完二级心理问题的学生,并填写《仰恩大学心理健康状况约谈记录表》(附件1),将纸质版报送至仰光楼104,电子版发至yeu22266525@126.com。
四、具体要求
1.高度重视,加强宣传
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测评工作,切实加强对学生心理测评工作的宣传动员,做好学生对心理测评基本知识的普及工作,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本次测评的要求和规则,积极配合做好本次心理健康测评工作,确保每一个同学完成心理健康测评。
2.客观对待心理测评结果
心理测评结果受诸多因素影响,仅针对本次测评有效,仅能作为评估心理健康状态的辅助手段和参考依据。
3.周密安排,认真部署
(1)各学院要按照要求,周密安排,认真部署好本次测评工作的各个环节,配合做好组织测试及组织约谈等工作;
(2)要向学生讲明进行心理健康测评的目的和意义;
(3)请各学院心理健康辅导站负责人通知辅导员或班主任告知学生,所有测评问卷不得外传,不得让非本校学生填写,否则在后期进行心理健康档案建立和筛查时会出现数据差异。
4.全面协调,严格保密
为保证测评的合法性和有效性,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损害,测评数据和结果由心理健康咨询中心统一存档管理,反馈的测评数据和结果由各学院总支书记负责接收,相关人员不得向外公布、泄露测评结果。测评结果不对学生的学籍、入党、考研、奖惩和就业等产生影响。